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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改革将提上日程 城建税被指税负不公
发布时间:2012-08-09
印花税改革目前已纳入相关部委调研范围。据悉,未来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的印花税项目或将取消,并与其他相关税费进行合并形成综合的产权转让、合同交易征收费用。
据了解,目前印花税的征管文件《印花税暂行条例》在1988年出台,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条例》规定各类购销借款等其他合同或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实行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北京华兴盛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陈志坚表示,《条例》现今已有许多内容需要更新,比如目前具有合同性质的未列举凭证不断出现,如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人寿保险合同及各种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均没有纳入征税范围。此外,还存在税率档次过多、征管操作复杂等问题。
业界和专家此前普遍建议,将印花税税目由原来的13个减少到4个,包括合同性质的凭证和单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四类,同时税率也按上述4个税目设置。
而据记者了解,未来可能的一种改革途径是,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印花税税目,与产权转让、合同交易等相关的费用进行合并改革,形成综合征收费用。
陈志坚认为,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存在税负不公平、征管操作复杂等问题,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或将参与相关的综合改革,未来变税为费后将有利于完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的征缴流程,但是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可能难于跟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联动改革。
根据2012年财政预算报告,今年印花税预算收入将达1128亿元,其中有664亿元属于非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专家表示,未来印花税改革后总体相关税负有望进一步减轻。
证监会:职责是维护市场三公 不对股市涨跌负责
退市制度和理性投资有怎样的关系?退市将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强制退市,是否会造成投资者的投资打水漂?
答:退市制度的研究出台有助于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等正确投资理念的形成。长期以来,有部分投资者热衷于炒作业绩差公司和所谓的“壳资源”,究其根源,除了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念头以及盲目跟风的投资行为之外,主要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上一些业绩差的公司不断演绎着“不死鸟”的传奇,大量ST板块的上市公司在四季度通过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利润操作,规避了现有退市制度。这种状况助长了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认为尽管公司连年巨亏也不会退市,从而豪赌借壳重组获取暴利。有投资者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没有退市,投机气氛很难改变。因此,落实严格的退市制度,有助于引导投资者理性、价值投资,形成健康的投资文化和氛围。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的“净化器”,能够促进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在竞争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没有经营的压力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上市不是进了保险箱,需要严格的淘汰制度督促管理层认真经营公司,不断开拓进取,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投资者的信心也需要优秀的管理团队、有潜力的上市公司来提振。从长期看,退市制度有助于形成市场吐故纳新的动态平衡,有助于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退市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不能理解成为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买单”。在退市制度的研究制定过程中,证监会在制度设计层面将考虑保护投资者的机制。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制定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投资者在投资绩差股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树立起“买者自负”的意识,培养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等导致退市,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应尽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要自行承担投资判断的结果,期盼不理性的投资行为由国家买单是不切实际的。
我国股市一直存在炒新、炒小、炒差风气和波段操作方式,这些问题的成因是什么,有什么危害?如何理解“打新”现象,正确看待“打新”的投资风险?
答:我国的股市起步很晚,又是建立在IT技术高度发展的时候,投资者可以很方便地参与交易,而且早期对机构入市限制较严,形成了以散户为主的大众投资市场。这与国外资本市场初始参与门槛较高,逐步从小众市场发展成大众市场,而且后来机构投资者日益发达存在很大的差别,也形成了我国股市特有的投资文化。
截至2011年底,我国自然人持有A股流通市值占比达26.5%,但整个市场自然人的交易量占85%以上。散户在新股认购中占发行股数的70%左右,在上市首日的交易账户中占99.8%。加上我国特有的文化习惯影响,市场中注重“消息”、听信“题材”、闻风炒作、追涨杀跌等现象盛行。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股市顽症是“打新”。2011年新股发行价平均是47倍的市盈率,比2010年已经低了约20%,但还是老股价格的3倍以上。上市后一般都要上演一段“击鼓传花”,首日换手率87%,价格上涨30%,然后逐渐下行,半年后普遍跌破发行价。
中小投资者承担了新股高定价的主要风险,据上交所抽样计算,高位接手的中小投资者绝大多数人都会被套牢或“割肉”,上市首日买入新股的散户3个月内有56.7%亏损。“把买新股当做不该错失的机会,甚至直接称之为享受发展的成果,这种观念和说法可能需要纠正或抛弃。”
新股高价发行及与之相关的炒新股、炒小股、炒差股破坏了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从最基础层面上扭曲了市场结构,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目前,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指导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明确新股异常交易行为标准,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的价格变化情况及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开立证券账户的核查和管理;要求协会完善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2010—2011年不同市场和指数的市盈率水平如何?如何理解市盈率与投资回报率的关系?为什么买入价格很重要?
答:据统计,2010-2011年,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为:创业板59.49倍,中小板48.53倍,沪市主板37.55倍;而同期市场总体情况为:创业板64.24倍,中小板38.09倍,沪市主板20.06倍。上证50和上证180的平均动态市盈率当前只有10倍左右,这意味着现在投资的回报率在10%左右。
市盈率是股价与每股收益的比率,它的倒数就是投资回报率。一只股票,如果市盈率是20倍,那么它的投资回报率就是5%;如果是25倍,回报率就是4%,这就有可能跑不赢通货膨胀。如果市盈率是40倍、50倍,则投资回报率可能就只有2.5%和2%,也就是说,按照静态收益计算,需要40年或者50年才能回收投资。除非你认定它是真正的高成长的公司。
即便是最好的公司,不管有什么样的题材,如果其股票价格已经过高,那也不值得购买。市盈率30倍,就是说30年的收益才能等于现在投入的资金,你是否能接受这种结果?至于市盈率为40倍、50倍的股票,绝大多数会成为“有毒的金融资产”,除非你确定它就是苹果或微软式的公司。按蓝筹股指数买股票,也不能追高。上证50、上证180和沪深300过去五年表现很不理想,原因在于期间正好经历过大起大落,在2007年买入的投资者,收益很少,甚至还有亏损,当时的价格水平是现在的两三倍。
如何改变“证监会对股市涨跌负责”印象?
答:长期以来,我国股市被人们视为“政策市”、“信息市”,究其原因,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还不够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不强、市场运行的体制和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股市的涨跌经常与政府出台政策相关联,因此,很多投资者会形成“证监会对股市涨跌负责”的印象。
事实上,股市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的职责是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除了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之外,证监会没有任何自己的利益。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市场监管的公开透明,健全股市内在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培育健康的市场文化。
中小投资者应如何进行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如何看待新股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关系?
答:对于中小散户投资者来说,需要在评估自身优势、劣势的基础上,客观判断自己的知识准备程度、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审慎确定投资方向。要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搜集尽可能多的资料,潜心寻找二级市场上有潜力的蓝筹股进行投资可能更为稳妥。
资本市场对于引导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合理配置资源具有重要作用,新股发行是连接投融资双方的桥梁,是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可否认,一些新发行股票的公司行业独特,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资本市场成为其高速成长的加速器。与此同时,投资者还要认识到,投资股票应当更多地去看公司本身,与是否是新股没有直接关系,投资新股也不能与盈利划等号。
证监会一直鼓励价值投资,提倡关注蓝筹股,但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多数蓝筹股股价长期不动,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选择蓝筹股?
答:证监会鼓励价值投资,是基于我国股市估值长期偏高,平均市盈率经常达到数十倍,但是现在已降低到历史最低水平,与国际上的主要市场基本相当,具备了长期投资价值,倡导理性投资遇到了比较好的时机。倡导关注蓝筹股本质上是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绩差股不确定性更强,只有经验较丰富的投资者才适合风险较大的投资选择。
说蓝筹股是股市价值的真正所在,主要是综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蓝筹股自身特点来说:一是蓝筹公司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用,产品竞争力强,普遍具有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能较好地抵御周期波动,同时股利政策稳定,股息率较高。二是蓝筹股代表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方向,把握了时代发展的脉搏。如道琼斯工业指数成分股是全球股市历史最悠久的蓝筹股,其指数成分股的结构变化整体反映了美国经济结构的变迁。三是蓝筹公司大市值与大流通盘的特点,使其股票交易相对不易被操控。
第二,从业绩情况来看:截至2012年4月末,全部938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年报,其中,上证180指数成分股2011年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占沪市上市公司总和的93.3%和82%。201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33,539.71亿元,净利润14,650.08亿元,分别占全部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74.9%和89.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比2010年度增长22.8%和15.0%,不仅其业绩表现高于沪市平均水平,且在2011年度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里,其业绩增速仍高于沪市整体水平。
第三,从分红情况来看: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中,共有14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润分配预案,其中143家公司支付现金红利,拟派现总额达到4,086.26亿元,占180家成分股2011年净利润总额的28%。其中,2011年派现金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6家,即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神华,分别占其净利润的34%、35%、35%、35%、23%、40%。稳定的分红提供了类似债券的收益特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较为稳定的现金流。
第四,从公司治理情况来看:以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为例,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表现较好,而优秀诚信的管理团队,规范的公司运作,是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基石。
另外,根据证监会的监测,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二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说明价值投资理念正在回归。
证监会倡导投资蓝筹股,实际上倡导的是投资理念,不是简单的针对哪一只股票。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有很多,蓝筹股的概念、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不能机械地理解投资蓝筹股的内涵,面对纷繁多变的市场,需要投资者把握理性、价值投资的原则,同时结合市场现状、预期以及自身情况,具体分析后选择。
同时,证监会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续的分红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步伐,为价值投资创造有利环境,为投资者获取回报提供基本保障。建议广大投资者坚守大局观,秉持从容心,建立自己的价值投资理念,寻找有价值的蓝筹股。
倡导理性投资,前提是要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证监会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近期,投资者在座谈会上反映,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滞后,还有的业绩变脸太快,频繁更正,并提出建立官方、权威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以及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等建议。
对于投资者反映的问题,监管部门非常重视,正在制定相关措施。目前在完善落实有关监管政策的同时,还不断完善对新股信息披露的监管,增强透明度,延长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时间,公布专业机构测算的行业平均市盈率,通过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从服务投资者的角度,对招股说明书等材料进一步解读揭示风险的内容,帮助投资者更加通俗、直观地了解拟发行公司的情况,理性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进一步推动形成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的理念和基础。此外,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误导投资者、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据了解,目前印花税的征管文件《印花税暂行条例》在1988年出台,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条例》规定各类购销借款等其他合同或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实行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北京华兴盛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陈志坚表示,《条例》现今已有许多内容需要更新,比如目前具有合同性质的未列举凭证不断出现,如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人寿保险合同及各种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均没有纳入征税范围。此外,还存在税率档次过多、征管操作复杂等问题。
业界和专家此前普遍建议,将印花税税目由原来的13个减少到4个,包括合同性质的凭证和单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四类,同时税率也按上述4个税目设置。
而据记者了解,未来可能的一种改革途径是,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印花税税目,与产权转让、合同交易等相关的费用进行合并改革,形成综合征收费用。
陈志坚认为,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存在税负不公平、征管操作复杂等问题,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或将参与相关的综合改革,未来变税为费后将有利于完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的征缴流程,但是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可能难于跟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联动改革。
根据2012年财政预算报告,今年印花税预算收入将达1128亿元,其中有664亿元属于非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专家表示,未来印花税改革后总体相关税负有望进一步减轻。
证监会:职责是维护市场三公 不对股市涨跌负责
退市制度和理性投资有怎样的关系?退市将会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强制退市,是否会造成投资者的投资打水漂?
答:退市制度的研究出台有助于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等正确投资理念的形成。长期以来,有部分投资者热衷于炒作业绩差公司和所谓的“壳资源”,究其根源,除了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念头以及盲目跟风的投资行为之外,主要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上一些业绩差的公司不断演绎着“不死鸟”的传奇,大量ST板块的上市公司在四季度通过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和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利润操作,规避了现有退市制度。这种状况助长了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认为尽管公司连年巨亏也不会退市,从而豪赌借壳重组获取暴利。有投资者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没有退市,投机气氛很难改变。因此,落实严格的退市制度,有助于引导投资者理性、价值投资,形成健康的投资文化和氛围。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的“净化器”,能够促进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在竞争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没有经营的压力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上市不是进了保险箱,需要严格的淘汰制度督促管理层认真经营公司,不断开拓进取,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投资者的信心也需要优秀的管理团队、有潜力的上市公司来提振。从长期看,退市制度有助于形成市场吐故纳新的动态平衡,有助于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退市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不能理解成为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买单”。在退市制度的研究制定过程中,证监会在制度设计层面将考虑保护投资者的机制。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制定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投资者在投资绩差股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树立起“买者自负”的意识,培养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等导致退市,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应尽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要自行承担投资判断的结果,期盼不理性的投资行为由国家买单是不切实际的。
我国股市一直存在炒新、炒小、炒差风气和波段操作方式,这些问题的成因是什么,有什么危害?如何理解“打新”现象,正确看待“打新”的投资风险?
答:我国的股市起步很晚,又是建立在IT技术高度发展的时候,投资者可以很方便地参与交易,而且早期对机构入市限制较严,形成了以散户为主的大众投资市场。这与国外资本市场初始参与门槛较高,逐步从小众市场发展成大众市场,而且后来机构投资者日益发达存在很大的差别,也形成了我国股市特有的投资文化。
截至2011年底,我国自然人持有A股流通市值占比达26.5%,但整个市场自然人的交易量占85%以上。散户在新股认购中占发行股数的70%左右,在上市首日的交易账户中占99.8%。加上我国特有的文化习惯影响,市场中注重“消息”、听信“题材”、闻风炒作、追涨杀跌等现象盛行。最让人不可思议的股市顽症是“打新”。2011年新股发行价平均是47倍的市盈率,比2010年已经低了约20%,但还是老股价格的3倍以上。上市后一般都要上演一段“击鼓传花”,首日换手率87%,价格上涨30%,然后逐渐下行,半年后普遍跌破发行价。
中小投资者承担了新股高定价的主要风险,据上交所抽样计算,高位接手的中小投资者绝大多数人都会被套牢或“割肉”,上市首日买入新股的散户3个月内有56.7%亏损。“把买新股当做不该错失的机会,甚至直接称之为享受发展的成果,这种观念和说法可能需要纠正或抛弃。”
新股高价发行及与之相关的炒新股、炒小股、炒差股破坏了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从最基础层面上扭曲了市场结构,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目前,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指导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明确新股异常交易行为标准,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的价格变化情况及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开立证券账户的核查和管理;要求协会完善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2010—2011年不同市场和指数的市盈率水平如何?如何理解市盈率与投资回报率的关系?为什么买入价格很重要?
答:据统计,2010-2011年,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为:创业板59.49倍,中小板48.53倍,沪市主板37.55倍;而同期市场总体情况为:创业板64.24倍,中小板38.09倍,沪市主板20.06倍。上证50和上证180的平均动态市盈率当前只有10倍左右,这意味着现在投资的回报率在10%左右。
市盈率是股价与每股收益的比率,它的倒数就是投资回报率。一只股票,如果市盈率是20倍,那么它的投资回报率就是5%;如果是25倍,回报率就是4%,这就有可能跑不赢通货膨胀。如果市盈率是40倍、50倍,则投资回报率可能就只有2.5%和2%,也就是说,按照静态收益计算,需要40年或者50年才能回收投资。除非你认定它是真正的高成长的公司。
即便是最好的公司,不管有什么样的题材,如果其股票价格已经过高,那也不值得购买。市盈率30倍,就是说30年的收益才能等于现在投入的资金,你是否能接受这种结果?至于市盈率为40倍、50倍的股票,绝大多数会成为“有毒的金融资产”,除非你确定它就是苹果或微软式的公司。按蓝筹股指数买股票,也不能追高。上证50、上证180和沪深300过去五年表现很不理想,原因在于期间正好经历过大起大落,在2007年买入的投资者,收益很少,甚至还有亏损,当时的价格水平是现在的两三倍。
如何改变“证监会对股市涨跌负责”印象?
答:长期以来,我国股市被人们视为“政策市”、“信息市”,究其原因,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还不够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不强、市场运行的体制和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股市的涨跌经常与政府出台政策相关联,因此,很多投资者会形成“证监会对股市涨跌负责”的印象。
事实上,股市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律。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的职责是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除了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之外,证监会没有任何自己的利益。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市场监管的公开透明,健全股市内在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培育健康的市场文化。
中小投资者应如何进行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如何看待新股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关系?
答:对于中小散户投资者来说,需要在评估自身优势、劣势的基础上,客观判断自己的知识准备程度、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审慎确定投资方向。要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搜集尽可能多的资料,潜心寻找二级市场上有潜力的蓝筹股进行投资可能更为稳妥。
资本市场对于引导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合理配置资源具有重要作用,新股发行是连接投融资双方的桥梁,是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可否认,一些新发行股票的公司行业独特,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资本市场成为其高速成长的加速器。与此同时,投资者还要认识到,投资股票应当更多地去看公司本身,与是否是新股没有直接关系,投资新股也不能与盈利划等号。
证监会一直鼓励价值投资,提倡关注蓝筹股,但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多数蓝筹股股价长期不动,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选择蓝筹股?
答:证监会鼓励价值投资,是基于我国股市估值长期偏高,平均市盈率经常达到数十倍,但是现在已降低到历史最低水平,与国际上的主要市场基本相当,具备了长期投资价值,倡导理性投资遇到了比较好的时机。倡导关注蓝筹股本质上是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绩差股不确定性更强,只有经验较丰富的投资者才适合风险较大的投资选择。
说蓝筹股是股市价值的真正所在,主要是综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蓝筹股自身特点来说:一是蓝筹公司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用,产品竞争力强,普遍具有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能较好地抵御周期波动,同时股利政策稳定,股息率较高。二是蓝筹股代表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变迁的方向,把握了时代发展的脉搏。如道琼斯工业指数成分股是全球股市历史最悠久的蓝筹股,其指数成分股的结构变化整体反映了美国经济结构的变迁。三是蓝筹公司大市值与大流通盘的特点,使其股票交易相对不易被操控。
第二,从业绩情况来看:截至2012年4月末,全部938家沪市上市公司披露了2011年年报,其中,上证180指数成分股2011年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占沪市上市公司总和的93.3%和82%。2011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33,539.71亿元,净利润14,650.08亿元,分别占全部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74.9%和89.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比2010年度增长22.8%和15.0%,不仅其业绩表现高于沪市平均水平,且在2011年度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里,其业绩增速仍高于沪市整体水平。
第三,从分红情况来看: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中,共有14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利润分配预案,其中143家公司支付现金红利,拟派现总额达到4,086.26亿元,占180家成分股2011年净利润总额的28%。其中,2011年派现金额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6家,即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神华,分别占其净利润的34%、35%、35%、35%、23%、40%。稳定的分红提供了类似债券的收益特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较为稳定的现金流。
第四,从公司治理情况来看:以上证180指数成分股为例,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表现较好,而优秀诚信的管理团队,规范的公司运作,是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基石。
另外,根据证监会的监测,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二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说明价值投资理念正在回归。
证监会倡导投资蓝筹股,实际上倡导的是投资理念,不是简单的针对哪一只股票。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有很多,蓝筹股的概念、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不能机械地理解投资蓝筹股的内涵,面对纷繁多变的市场,需要投资者把握理性、价值投资的原则,同时结合市场现状、预期以及自身情况,具体分析后选择。
同时,证监会正在加速推进相关制度建设,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持续的分红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步伐,为价值投资创造有利环境,为投资者获取回报提供基本保障。建议广大投资者坚守大局观,秉持从容心,建立自己的价值投资理念,寻找有价值的蓝筹股。
倡导理性投资,前提是要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证监会在这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近期,投资者在座谈会上反映,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滞后,还有的业绩变脸太快,频繁更正,并提出建立官方、权威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以及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等建议。
对于投资者反映的问题,监管部门非常重视,正在制定相关措施。目前在完善落实有关监管政策的同时,还不断完善对新股信息披露的监管,增强透明度,延长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时间,公布专业机构测算的行业平均市盈率,通过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从服务投资者的角度,对招股说明书等材料进一步解读揭示风险的内容,帮助投资者更加通俗、直观地了解拟发行公司的情况,理性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进一步推动形成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的理念和基础。此外,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误导投资者、欺骗投资者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